近日,安平縣公安對尚某和李某兩人在富華公司地磅上加裝遙控裝置開展調查,目前,違法行為人尚某、李某已被安平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5日并處罰款1000元。安平縣公安局開展營造民營企業發展良好法制環境大討論活動中,堅決貫徹上級會議精神以及副市長、市公安局長程蔚青同志針對服務民營企業發展致各縣局的一封信要求,主動作為,為轄區某公司挽回經濟損失5000余元。
2019年5月14日,安平縣公安局西兩洼派出所接到轄區富華公司的求助電話,稱該公司與兩名收購廢舊金屬品的人員發生糾紛。派出所所長馬笑天同志立即帶領民警趕赴現場了解情況,通過詢問雙方當事人,民警感到事情十分蹊蹺。原來今天富華公司準備將生產后的廢舊金屬賣給廢品收購人員尚某和李某,貨車裝好廢品后在富華公司院內的地磅稱重時是37噸,然而當同輛車在另外一處地磅稱重時卻顯示為39噸,數字差額非常大,雙方為此發生糾紛。
了解到事情的經過后,民警根據辦案經驗認為差錯出在地磅上,在對富華公司內的地磅進行仔細檢查時發現地磅的數字顯示器處連接了一段不應該有的接線,民警斷定此線應為接收器,用于遙控指揮數字顯示器。于是,民警將尚某、李某兩名嫌疑人帶到派出所進行詢問。
經詢問,尚某(男,深州市唐奉鄉人)、李某(男,饒陽縣官亭鄉人)對兩人聯手在富華公司地磅上加裝遙控裝置,采取欺詐手段讓所收購富華公司的廢品重量降低,以此謀取錢財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