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蒼梧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執勤民警在轄區內進行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查糾,期間利用查緝布控發現一輛懸掛桂DC1***號牌的小型貨車車主駕駛證已經記滿12分,但車主仍然駕駛車輛在道路上行駛,隨即蒼梧交管大隊執勤民警立即上前將車輛攔截。
攔截后,執勤民警例行檢查證件時發現駕駛員說話吞吞吐吐、眼神閃爍,便要求駕駛員打開車廂門接受檢查,不料車廂內竟裝滿了瓶裝液化氣。
經過接受地磅測量后,該貨車超載達到100%以上,相當于一枚巨型的“移動炸彈”。
最終,蒼梧交管大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駕駛員處以2000元罰款、記6分的處罰,同時暫扣該車駕駛員的駕駛證。